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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16年80本房产证物归原主
转自: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2008-2-21 10:52:07

 

山西经济日报 进“过年好!我是太原液压机械厂的老张,给您拜年了,祝您全家人幸福!”春节期间,太原市房改住房评审所所长朱洁接到很多该厂的老职工打来的拜年电话。

去年11月中旬,太原液压机械厂向太原市房改住房评审所递交了申请,办理所属4幢公房的出售,评审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时,意外发现一幢楼80个住户一直未办理产权,而企业承办人员反映未办理大产权证。由于企业面临拆迁,涉及每一个住户的切身利益,为避免可能引发的矛盾,评审所派专人查底核档。经过两次核档证实,该幢楼早在1991年就办理了房改手续,并于当年发放了产权证。

那么,这时隔16年的80户居民的产权证去了哪里?评审所在和企业认真分析后,将问题定位在当年承办人员身上。原承办人终于交代原委:由于当初个人与单位产生一些意见,便谎称房地局未发放产权证,私自将80户居民的房产证锁在柜中长达16年之久。问题终于真相大白,80本产权证尘封16年后终于归还到百姓手中。

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居民们一大早就拿着一面写着“替群众着想 为百姓解忧,保企业安定 促社会和谐”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评审所,大家纷纷表示:“16年了,以为这房产证没指望了。是你们真心为百姓服务,让我们拿到了房产证,对我们这80户居民来说真是件大喜事啊,感谢你们……”

 


(编辑: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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